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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公司注册商标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重庆瑞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8 08:08:59

很多人都不知道公司注册完成后,多久开始报税,今天,在这里就告诉大家,在拿到营业执照的当月就要开始进行报税了,哪怕没有开展业务,也要进行零申报。不过零申报不能连续超过4个月,不然税务局会认为你在偷税漏税,按实际的收支报税,就会产生不良影响。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公司记账报税一、公司记账报税的流程:

1、按照要求准备好各种账簿、帐页,然后整理好装订成册;

2、在填写账簿“启用表”时要准确的填写单位名称、账簿名称、册数、编号、起止页数、启用日期和记账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姓名,并且加盖公章;

3、按照会计科目表的顺序、名称,在总账帐页上建立总账账户,并且要根据总账账户明细核算的要求,在各个所属明细账户上建议二、三级明细账户;

4、启用账簿后,要从*页开始到*一页的顺序编订号码,不能跳页、缺号,如果是活页式账簿,就按照账户顺序编本户页次号码。当个账户编列号码后,将账户名称页次登入目录内,并粘贴账户标签,写明账户名称,方便检索。这只是手工记账的方法,也可以用到电脑记账软件;

5、拿到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就要办理税务登记,然后建立账簿,当税务登记办理完成后当月就要开始申报了,报税的税种要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来确定。

二、代理记账公司代理记账报税所需的材料:1、每月收入发票记账联以及成本发票客户联;2、每月银行对账单;3、每月费用支出凭证,包括已粘贴好,计算无误的审批单及原始凭证,例如租金、电话费、车票、餐票等发票;4、每月员工工资单以及每月社保扣款单;5、每月银行扣税单;6、有关银行的收付款凭证,例如对账单、支票头、电汇单等;7、其他应进行账务处理的资料;8、本年度的会计凭证、明细账、会计报表;9、截止记账时期的科目余额表;10、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当年度所有增值税报税申报表。

(1)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功能不同。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4)专用权范围不同。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5)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6)适用法律不同。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7)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一、国内重庆商标注册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其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申请人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二、外国人和外国企业需要在中国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按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或按对等原则办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事宜,必须委托国家指定的具有涉外代理权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2、自己个人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如下规定:

(1)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2)第十九条: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由于审查的时间较长,在进入实质审查之前,必须先进行公开,这样做的好处是:

(1)有利于最新技术的迅速传播,使有关部门、单位及早了解最新技术发展动向,制定发展战略;

(2)可以避免重复研究,减少研发过程中的浪费;

(3)可以在他人发明的启迪下,促使新技术的更快研发;

(4)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以减少审查工作可能出现的差错。

对于申请人来说,由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公众就可以得知申请的内容,有可能实施该发明,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利益,必须给予一定的保护,这就是发明专利的临时保护。由于此时发明专利申请还未经实质审查,有相当一部分最后会被驳回,考虑到公众的利益,申请人无权要求停止实施,但可以要求补偿。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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